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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07-18 10:03 来源:天涯教育 复制

  三亚天涯区2024年义务教育如何招生?

  备受天涯区广大学生家长关注的招生方案公布

  近日

  天涯区教育局发布了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详情往下看↓↓↓

  三亚市天涯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各中小学校依法办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及《三亚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招生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全力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正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我区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为家长和学生学位申请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监督。

  (二)坚持属地就近原则。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以户籍地为依据,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具有天涯区户籍的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户籍地、户籍迁入时间、实际居住地和居住年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依据,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统筹安排。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可酌情安排二孩适龄儿童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以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三)坚持适龄和班级规模标准原则。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区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各中小学校要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坚持公民办同步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可选择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不能同时选择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三、各类儿童少年入学

  (一)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于2024年2月29日(含)之前迁入天涯区的,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片区公办学校入学;2024年2月29日之后迁入天涯区或由市内其他区域迁移到天涯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户口类型为天涯区居民户口(含原农业/非农业家庭户)的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学校入学。如入学需求数超出所在户籍片区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于2022年1月1日(含)后迁入法定监护人不是户主的户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户口类型为“集体户”(含原农业/非农业集体户,或者户籍地址中带有“DXXX号”门牌号及“集体户”字样)的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天涯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地(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申请入学学生为房产人直系亲属的不受此限制),自2023年起开始统计数据,2024年开始核查数据。申请入学学生不是房产人直系亲属的,如以此居住地址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产权人的同意,并占用该房屋片区学校享有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位。

  (4)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时应提供:

  必填资料:①家庭信息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地址。

  非必填资料(片区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使用房产入学同意书〔选择自建房(不属于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和租房的需额外提供房产所有人同意使用该房产入学的同意书等材料〕。②出生证明(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时提供)。③房产证或购房(租房)合同,自建房的提供村(居)委会的居住证明或流动人口信息卡。

  2.因特殊情况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片区的公办学校申请,再由学校报所属教育部门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就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非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天涯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快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入学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含政府购买服务)学校就读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2.非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时应具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期内天涯区居住证〔指居住证在2024年7月1日(含)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或法定监护人的天涯区户籍材料),如无法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天涯区居住证(或天涯区户籍材料)的,原则上我区不接受入学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保障入学。

  3.非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足时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位;初中一年级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方案执行。

  4.非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时应提供:

  必填资料:①法定监护人的天涯区居住证(或天涯区户籍);②家庭信息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③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非必填资料(片区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出生证明(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时提供);②房产证或购房(租房)合同,自建房的提供村(居)委会的居住证明或流动人口信息卡。

  (三)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军人适龄子女原则上到八一中学和八一小学就读,确需申请其他学校的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方案执行。

  2.各类人才子女入学。各类人才优待政策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方案执行。

  3.其他需要保障人员子女入学。烈士、 英模、因公牺牲伤残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需要保障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优先予以统筹安排。

  (四)港澳台籍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居住地为依据,免试入学,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的,按本地居民待遇予以办理。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护照、在华居留证、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说明

  1.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 等相关部门查处。

  2.户籍地址核验结合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登记簿》户主页或者人口信息证明( 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人口信息表等)为准。身份证地址信息与《居民户口登记簿》及相关证明不一致的,以最近日期的证件、簿册、证明为最终依据。

  3.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学位。

  四、各类学校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

  符合在天涯区入学的学生监护人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二)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定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招收具有天涯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天涯区居住证(或天涯区户籍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优先招收高层次人才、军人、烈士、 英模、因公牺牲伤残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需要保障人员子女。剩余学位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优先招收学校片区内且愿意缴纳学费的学生。

  五、学位申请时间及申请程序

  全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统一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

  登录方式一:通过“海易办APP”登录,点击首页“教育”板块进入,再点击“学位申请”进入海南省学位申请专题页,找到“三亚市专区-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

  登陆方式二:在“微信”或“支付宝”平台搜索“海易办”小程序登录,点击首页“教育”板块,再点击“学位申请”进入海南省学位申请专题页,找到“三亚市专区-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

  登陆方式三:通过海易办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首页“海南省学位申请专区”图片进入海南省学位申请专题页,找到“三亚市专区-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后又提出入学需求的,视为同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非天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天涯区的学位。

  (一)线上申请学位安排:

  2024年7月1日—7月7日,监护人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申请相应学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7日24:00。

  2024年7月8日—7月13日,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对监护人填报的学位需求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各学校必须于7月11日前审核完毕,初审后需要补充材料的,监护人要在7月13日24:00前补充完整相应的材料,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请天涯区的学位。

  2024年7月14日—7月20日,区教育局对补充材料进行复审。区教育局必须于7月18日复审完毕。审核后仍需补充材料的,监护人要在7月20日24:00前补充完整相应的材料,不补充或补充不完整的,视为放弃申请天涯区的学位。

  2024年7月21日—7月22日,市属合作办学学校摇号。

  2024年7月22日—7月24日,学校补录报名。

  2024年7月24日—8月1日,区教育局对适龄儿童少年学位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其中民办学校补录于7月28日前结束。

  2024年8月2日—8月4日,区教育局对非三亚户籍儿童少年入学进行统筹安排。

  2024年8月5日—8月6日,各中小学校公布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学校服务片区查询

  登录“海易办APP”在搜索框输入“学区查询”,定位到“三亚”,即可查看全区中小学校服务片区。

  六、工作要求

  (一)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各学校要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职责,健全控辍保学联保机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同时,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通知入学、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

  各学校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发放入学通知。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科学衔接。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学籍建立学校要与就读学校一致,严禁出现两所学校重复招收同一名学生的现象。不得同意学生在学籍未在学校的情况下就读,不得为实际未在校的学生“空挂学籍”。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点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我区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模式和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效,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理解支持;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倾向性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强化规范招生和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区教育局将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学位买卖、指标买卖等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本方案解释权归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

  天涯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0898-88341862。

  天涯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898-889118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附件:

  1.三亚市天涯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2.三亚市天涯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表;

  3.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优待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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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天涯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一、公办学校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民办学校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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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天涯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表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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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优待办理程序

  一、线上报名。线上申请学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上申请学位,并向对应的受理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家庭信息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在7月5日前统一送至市、区教育部门。

  三、统筹入学。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后按照政策统筹学位。

三亚天涯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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